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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卫字〔201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健康服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2-30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福卫字〔201033

 

 

关于进一步规范福田区社区健康服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20093月,为规范我区社区健康数据信息统计与报送工作,及时准确掌握业务开展及管理运行情况,区卫生局制定下发了《福田区社区健康服务信息报送规范》。自该规范下发以来,在辖区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康中心)、各举办单位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为此专门建立了报表报送系统,实现了社康服务信息报送的电子化,有效方便了各社康中心及举办单位的填报。

现根据我区社区健康服务业务开展情况,在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对福田区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月报表进行了部分修订,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一)取消由社康中心填报“财务费用状况”。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社康中心财务管理专账管理办法》和《福田区社康中心社区基本药品零加成财务核算规定》统一制定社康中心业务收支报表,汇总社康中心业务收支数据。

(二)增加统计中医师及公卫医师人数、本月清理个人及家庭健康档案数、社会医疗保险就诊人次、新婚妇女管理人次、本月新发现残疾人数、本月新发现精神病人数8个指标。

(三)增加统计家庭医生责任制试点、专家下社区、双向转诊3个工作项目共计6个指标。

(四)以上增加指标按填写说明(附件1)规范统计填写。

(五)根据辖区社区调整情况,对辖区社康中心编码表进行了相应调整(附件2)。

二、填报要求

(一)社康服务工作月报表由各社康中心根据填表说明在次月7日前填报,10日前举办医院社康部完成网上审核,15日前区公卫中心统计汇总全区数据并报区卫生局。

(二)填报报表按《福田辖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次序表》(附件3)排列社康中心,以利数据汇总统计。

附件:1.福田区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月报表增加指标填写说明

      2.福田辖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编码表

      3.福田辖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次序表

      4.福田区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月报表(2010版)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社区卫生  信息  通知

抄送:宁礼副区长。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委区府办。

福田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3月24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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