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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卫字〔2007〕112号关于印发《福田区卫生系统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7-12-30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区属各设产科医院:

  为深入推进“降消”项目及贫困孕产妇救助工作,发挥贫困孕产妇救助资金使用效率,扩大救助覆盖面,按照总额限定、保障重点、降低费用、分级分类的指导原则,经研究决定对我区“降消”项目及贫困孕产妇救助工作补充规定如下:

  一、制定临床路径,调整救助标准

  按照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单胎顺产、剖宫产临床路径(附件一、附件二),执行2007年7月颁布的《深圳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对贫困孕产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单胎顺产、剖宫产采用总额包干制:

  (一)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单胎顺产额定费用为2200元,其中救助金额1400元,贫困孕产妇自付800元。

  (二)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剖宫产额定费用为3200元,其中救助金额2000元,贫困孕产妇自付1200元。

  (三)危重孕产妇(如抢救病例、妊娠合并严重疾病、产时出现高危因素等)自付1200元,救助金额上不封顶,但需将急危重症孕产妇病历报区“降消”办进行核实界定。

  凡已申请救助的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时交押金800元,如为剖宫产再补交押金400元,救助金额部分由各产科医院预付,区“降消”基金管理办公室每季度一次将核准后的经费下拨至相应的产科医院。

  二、简化救助基金申报程序

  为更好的发挥贫困孕产妇救助资金使用效率,扩大救助覆盖面,

  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服务,对原救助基金申报材料进行简化,孕产妇只需提供下列材料即可申请:1、填写贫困孕产妇救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两联);2、提供孕产妇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者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说明);4、承诺书。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三。

  三、量化贫困孕产妇救助指标

  将“降消”项目及贫困孕产妇救助指标(附件四)纳入各产科医院2007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工作指标,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保证项目工作深入推进。

  四、加强“降消”项目的专项宣传活动

  将“降消”项目专项宣传活动重点放在产科医院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充分利用“降消”项目专项宣传资料、义诊咨询、孕妇学校等形式向服务对象广泛宣传“降消”项目意义及救助政策,使之家喻户晓。各单位应组织医务人员“降消”项目的培训学习,切实领会掌握“降消”项目系列文件及有关规定,保证“降消”项目目标顺利完成。

  附件一: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单胎顺产临床路径及收费标准

  附件二: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剖宫产临床路径及收费标准

  附件三:福田区贫困孕产妇申报审批救助资金流程

  附件四:2005-2007年区属各产科医院贫困孕产妇救助分析及2007年救助人数指标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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