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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卫字〔2007〕148号关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移交非公益性服务项目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7-12-30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区属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大力实施“环境立区”战略,努力构建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疾控职能,促使区疾控中心实现两个转变、加强三项能力建设,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的疾控卫生服务,局决定逐步取消区疾控中心的非公益性服务项目,并将有关工作移交由三家区属医院承担。现将有关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1.福田区疾控中心职业健康检查移交工作方案

  2.福田区疾控中心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与卫生知识培训移交工作方案

  3.福田区预防性健康体检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4.福田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5.福田区预防性健康体检采样要求

  6.福田区预防性健康体检实验室工作程序

  7.福田区预防性健康体检X线诊断工作程序

  8.深圳市福田区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格检查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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