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卫字〔2007〕27号福田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和办文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7-12-30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区卫生系统作风建设,改进会风文风,提倡“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控制会议时间、简化会议议程、讲求会议实效,做到“开短会”;精简文件篇幅、规范办文程序、提高文件质量,做到“发短文”;限定讲话时间、减少讲话数量、提倡即席讲话、重视讲话效果,做到“讲短话”,现结合区卫生系统实际,就有关事项明确要求如下:
一、会议工作
(一)精简会议时间
以局名义召开的全局性大型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研究部署当前重点工作、重要专项工作的重要性会议原则上控制在2个小时之内;涉及日常业务工作的一般性、例行性会议,会议时间尽可能控制在1个小时之内。
(二)简化会议程序
决策性会议会前要充分沟通协调,会上以决策为主,不作过多讨论;传达上级精神原则上下发书面材料,重点强调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一般会议不邀请局两位以上领导作内容重复的讲话。
(三)控制会议数量
要按照“能少则少、能短则短,能精则精、能简则简”原则控制会议数量。
凡没有结合实际解决具体问题的会议不予召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分别召开;可由局职能科室召开的业务性会议,不以局党委、局行政名义召开;可用其它方式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的,不以开会方式传达贯彻;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能开短会的不开长会。
(四)减少会议讲话
同一时期内局主要领导已经出席并讲话的同一主题会议,不再安排正式讲话;非涉及全局性重要工作,不安排局主要领导讲话;日常业务性会议及专项会议一般不安排局主要领导讲话;局领导参加调研、检查等工作中的会议,原则上只作口头讲话;尽量减少领导礼仪性讲话数量。
限定讲话时间。系统内各种会议的讲话要尽力避免照本宣科、全文照念;除重要会议外,提倡领导作提纲挈领、言简意赅的即席讲话。
全局性重要会议讲话、报告控制在60分钟以内;一般性会议讲话控制在30分钟以内;致辞、祝酒辞等礼仪性讲话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五)明确参会领导
局领导按照“谁分管、谁出席”的原则出席系统内外各类会议,其他领导不陪会。
市、区召开的要求我局领导参加的各类会议,由局办公室报请局主要领导批示,并根据批示通知局分管领导参加。应参会的局分管领导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由局主要领导指派其他局领导参加。会议内容涉及2名局领导分工负责的,由局主要领导指定其中1名局领导参加。
局主要领导除全局性大型会议和研究当前重点工作、重要专项工作等重要会议外,一般不出席系统内其他会议。
局领导一般不集体出席以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名义召开的业务专项会议、一般性工作总结会、纪念会、座谈会、职工大会等会议。
由局组织召开的会议,需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参会的,由局主要领导批准;需各单位分管领导参会的,由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并报告局主要领导。
二、办文工作
(一)规范公文签发
代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起草的文稿,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后报区政府领导签发;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文需会签的,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有关部门会签,由局长签发。
以局名义报市卫生局、区政府的请示、报告,以局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行政许可、审批件、涉及全局性工作和重大事项部署等公文,由局长签发;属局一般性业务工作、例行性公文和转发文,由局分管领导签发。所有局名义发文需注明签发人。
收到的上级或同级会签的公文,由相关科室提出会签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核,由局长签署。
局领导签批的特殊公文的制发,按局领导要求办理。
(二)严格公文制发
公文制发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办理,不得越级报批或行文。
以局名义发文,须经局办公室对发文内容、发文规格和发文篇幅认真把关后,按规定和程序办理,除局领导直接指定办理的公文外,一般不得直送局领导个人。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规范程序,压缩篇幅,保证质量。
各类公文在保证文意明确、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力求篇幅精简、意尽文止;要注重发文实效,以期能切实解决具体问题;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