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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卫字〔2006〕130号关于执行福田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维修、保险和供油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6-12-30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我区上一轮公务车定点维修、保险的合同服务期已满,根据(福府办[2006]115号)文件精神,经区财政局组织重新招标,已抽签确定我系统保险、车辆维修的企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现将各单位需落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需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车辆直接管理人,并将名单于2006年10月18日前书面(加盖单位公章)经区卫生局统一报区财政局备案,如需调换人员,应及时经区卫生局报区财政局(详见附件1)。

  二、各单位如有特种工作车辆请将清单于2006年10月18日前报区卫生局,经局统一报区财政局同意后可不纳入定点维修企业维修范围(详见附件2)。

  三、车辆维修、保险抽签结果(详见附件3)。

  四、车辆保险抽签结果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张献华 联系电话:82918437

  附件:1.车辆分管领导和直接管理人名单

       2.特种工作车辆维修申报表

       3.区卫生系统抽签结果表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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