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卫字〔2010〕25号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实施免费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发育监测项目指导书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2-30 00:00来源 : 福田区
福卫字〔2010〕25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实施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
免费生长发育监测项目指导书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深府〔2009〕233号)文件精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进一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提高人口素质,降低儿童死亡率,现将制定的《深圳市福田区实施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免费生长发育监测项目指导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深圳市福田区实施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免费生长发育监测
项目指导书
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要求,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儿童疾病,降低儿童死亡率,结合我区实际,对辖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进行生长发育监测,项目指导如下。
一、项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保障儿童健康为主要目标,以危害儿童的主要疾病为防治重点,采用适宜技术,以项目促发展,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保健为中心,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2.坚持妇幼保健工作的公益性质,注重妇幼保健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3.坚持政府领导,动员社会参与,多渠道筹集人力、财力、物力实施。
4.坚持防治结合,发挥医疗保健机构资源优势,以项目促发展。
二、项目目标和措施
监测婴幼儿生长发育趋势,了解婴幼儿身心发育状况,及时发现出生缺陷、遗传性疾病、发育落后、智力和其他身体缺陷和疾病,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干预措施进行干预, 同时指导家长科学喂养及开展早期教育,全面提高儿童营养水平,保证婴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提高人口素质。
(一)健康指标:至2015年
1.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7‰、9‰以下。
2.新生儿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等疾病的发病率在2009年基础上下降30%以上。
3.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健降至0.8%以下。
4.户籍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95%。
5.户籍婴幼儿保健系统管理率≥95%。
6.户籍婴幼儿神经发育筛查率≥90%。
(二)支持性措施
1.保障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
2.妇幼卫生服务和管理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到位。
3.全区户籍婴幼儿保健系统管理率不低于95%;户籍婴幼儿神经发育筛查率不低于90%。
4.健全高危儿转诊网络,规范服务流程。全区各地段医院均开设儿童保健门诊,实施神经发育筛查和体弱儿管理指导。
5.妇幼保健机构建立“高危儿管理和干预中心”,加强高危儿童的管理,实施早期干预,减少残疾发生。
6.妇幼保健机构和辖区地段医院开展儿童发育与行为障碍筛查工作,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儿童发育行为干预中心”,规范管理流程。
三、项目领导及实施单位
成立区项目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妇幼保健院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院)。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及对整个项目实行目标管理;区财政局对项目提供经费支持;区妇幼保健院、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各社康中心)负责具体落实;区妇联、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项目顺利进行。
四、项目时间及内容
1.2010--2015年完成项目工作及目标。
2.严格执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及深圳市儿童保健服务规范,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临床路径等。
3.免费提供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服务,主要包括生长发育监测、神经发育监测、贫血筛查和健康咨询指导。按照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保健服务规范》的规定,免费为全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生长发育监测8次,神经发育检查3次,贫血筛查3次,健康咨询和指导8次,建立《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手册》。
五、经费管理
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免费服务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由政府财政予以拨款结算。项目经费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纳入财政预算,设立资金专用账户实行后付制,专款专用,成立医院项目管理办公室,专人管理与监督。
区卫生局每半年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入户核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该点的免费监测资格,扣回相应资金并对有关人员和医疗保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理。
具体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2。
六、项目监督指导和评估工作
(一)监督指导
成立区级技术指导小组和督导评估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督导评估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计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的执行和使用情况;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人员培训和社会动员的效果等,并将检查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
技术指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黄国洪 陈渊青
副组长:陈 建 张 雪
成 员:张桂欣 孙晓勉 熊淑英 谢怡 余强 何珊茹 吴缃琦
督导评估组组成人员名单,由项目领导小组与技术指导组组成人员联合组成。
(二)阶段评估
区卫生局每半年组织项目实施效果评估1次,对项目进行评估、分析,定期将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相关工作指标进展情况、产生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获益情况等报上级主管部门。
区妇幼保健院负责每年进行项目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项目实施中的具体操作进行调整修正,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附件:
1.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基金管理办法
2.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临床路径及收费标准
3.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工作流程
4.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免费发育监测项目申请表
5.深圳市福田区免费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检测卡
6.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登记册
附件1:
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
基金管理办法
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要求,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妇幼保健服务均等化,最大限度地提高我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儿童保健质量,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实施《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指导书》的内容,特制定《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的经费使用、审批、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管理委员会由区卫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防保科、财政局、区妇幼保健院有关人员组成,下设资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
(二)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发育免费监测项目实施机构为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应成立“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执行小组和项目办公室,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保证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三)项目实施部门负责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的申请和初审工作,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公室负责审核,区妇幼保健院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复审,并定期统计上报区卫生局。
(四)区妇幼保健院应在儿保门诊、计免门诊和辖区各社康中心明显处张贴《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免费发育监测“申请通道”告知书》,儿保科、妇保科、儿科等工作人员应向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的监护人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二条 资金管理与监督
(一)设立资金专用账户。“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资金属于政府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后付制,专款专用。专用账户设在区妇幼保健院财务科,按财经制度管理,须经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实批准后才准予支付。
(二)资金审批。区妇幼保健院收集审查儿童监测的所有资料,汇总上报资金管理办公室,项目经费根据3岁以下婴幼儿申请表、免费监测卡和免费检测数,每季度将核准的经费下拨至项目医院,项目资金不发至服务对象个人。
(三)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每半年或不定期组织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核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免费资格,扣回相应资金并对有关人员和医疗保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理。
第三条 资金使用范围
(一)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经费;
(二)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三)相关技术人员培训;
(四)表、册、卡等资料印制;
(五)相关项目督导、评估、调查处理、会议等。
第四条 申请对象及标准
经监护人申请和相关部门认定,持有深圳市福田区户籍的3岁以下婴幼儿,可申请免费生长发育监测,包括生长发育监测8次,神经发育检查3次,贫血筛查3次,健康咨询和指导8次,并建立《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手册》。
第五条 基金申报及工作运转程序
(一)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的申请资格及认定:凡是深圳市福田区户籍的3岁以下婴幼儿,其监护人可持儿童户口本、出生证/身份证到区妇幼保健院儿保科门诊进行登记,申请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免费发育监测。儿童监护人应真实准确填写“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免费发育监测申请表”(一式两联),报医院项目办公室进行审核批准后,由儿保门诊负责登记并发放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发育免费监测卡(医院盖章)。
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应对所辖社区0-3岁的户籍儿童做好项目宣传工作,每月15日前将3岁以下户籍儿童和新增户籍儿童名单上报区妇幼保健院。
(二)儿童到区妇幼保健院体检时,必须携带出生证/身份证和免费监测卡,在门诊收费处出示并上交免费监测卡,由门诊收费处人员验证,符合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的费用予以免费,并经监护人签名确认,同时收回并妥善保管免费卡,按月统计卡数和金额后上交医院项目办公室。
(三)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基金申请表、免费监测卡由区妇幼保健院统一保管,以备查验。
(四)儿保科门诊负责收集每例儿童的申报材料,统一作好登记;医院收费处每月统计回收的免费监测卡数和免费金额并报医院项目办公室,复核后报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按季度下拨经费。
第六条 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资金申报材料
申请表(一式两联)、儿童出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户口本复印件(交验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第七条 项目表、册、卡印制及管理
“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基金申请表”、 “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登记册”、“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免费监测卡”由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区妇幼保健院负责管理、登记、发放。
第八条 项目考核与评估
项目单位需定期评估项目实施情况,保证项目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的系统管理率不低于95%,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并加以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需及时上报项目办公室。
区卫生局将组织日常督导和年终评估,对拒收、推诿儿童及弄虚作假的医院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2:
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临床路径及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
临床路径 | 检查项目 | 收费标准 | 小计 | 合计 | |
出生1月 | 1.体检费(130100001) | 5.00 | 15.00 | 177.80 | 300.15 |
2.营养评价及咨询(130900001) | 5.00 | ||||
3.建立健康档案(130800001) | 5.00 | ||||
出生3月 | 1.生长发育监测 | 15.00 | 57.75 | ||
2.神经发育监测(3115010001-34) | 42.75 | ||||
出生6月 | 1.生长发育监测 | 15.00 | 32.30 | ||
2.贫血筛查(血常规三分类) | 17.30 | ||||
出生9月 | 生长发育监测 | 15.00 | 15.00 | ||
出生12月 | 1.生长发育监测 | 15.00 | 57.75 | ||
2.神经发育监测 | 42.75 | ||||
出生18月 | 1.生长发育监测 | 15.00 | 32.30 | 90.05 | |
2.贫血筛查 | 17.30 | ||||
出生24月 | 1.生长发育监测 | 15.00 | 57.75 | ||
2.神经发育监测 | 42.75 | ||||
出生36月 | 1.生长发育监测 | 15.00 | 32.30 | 32.30 | |
2.贫血筛查 | 17.30 |
注:执行2007年6月《深圳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附件3:
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工作流程
(提供儿童出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福田区妇幼保健院项目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区保健院项目管理办公室)
(区保健院项目管理办公室)
监护人持免费检测卡按项目规定内容进行检测
(区保健院儿保科)
(区保健院儿保科)
(区项目管理办公室)
附件4:
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免费发育监测申请表
编号: 检查科室:
儿童姓名 | 出生 年月 | 年 月 | 出生证/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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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姓名 | 与儿童关系 | 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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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监护人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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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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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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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册年龄(月) | 检测 次数 | 免费总金额(元) | 领取免费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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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本人提供的儿童信息真实、准确,如因申报材料不实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全部承担。本人承诺按规定时间到医院为儿童进行发育监测,并配合医院完成相关检测内容。 监护人签全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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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幼保健院儿保科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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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幼保健院项目管理办公室确认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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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
注:1.此表由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2.此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资金管理办公室,第二联留区妇幼保健院。
3.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两联)、儿童出生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户口本复印件(交验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附件5:
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免费生长发育监测项目检测卡
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卡(一) 编号:
姓名 | 月龄 | 身份证号 | ||||
电话 | 监测日期 | 检测医生 | ||||
检测医院 | 减免费用(元) | 监护人签名 |
注意事项:
1.本卡医院盖章有效,仅限儿童本人使用,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2.本卡仅用于儿童在福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
3.儿童按规定月龄进行检查,每检查一次上交相应的免费卡。
4.本卡使用月龄≤3月。
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卡(二) 编号:
姓名 | 月龄 | 身份证号 | ||||
电话 | 监测日期 | 检测医生 | ||||
检测医院 | 减免费用(元) | 监护人签名 |
注意事项:
1.本卡医院盖章有效,仅限儿童本人使用,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2.本卡仅用于儿童在福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
3.儿童按规定月龄进行检查,每检查一次上交相应的免费卡。
4.本卡使用月龄≤6月。
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卡(三) 编号:
姓名 | 月龄 | 身份证号 | ||||
电话 | 监测日期 | 检测医生 | ||||
检测医院 | 减免费用(元) | 监护人签名 |
注意事项:
1.本卡医院盖章有效,仅限儿童本人使用,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2.本卡仅用于儿童在福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
3.儿童按规定月龄进行检查,每检查一次上交相应的免费卡。
4.本卡使用月龄≤9月。
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卡(四) 编号:
姓名 | 月龄 | 身份证号 | ||||
电话 | 监测日期 | 检测医生 | ||||
检测医院 | 减免费用(元) | 监护人签名 |
注意事项:
1.本卡医院盖章有效,仅限儿童本人使用,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2.本卡仅用于儿童在福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
3.儿童按规定月龄进行检查,每检查一次上交相应的免费卡。
4.本卡使用月龄≤12月。
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卡(五) 编号:
姓名 | 月龄 | 身份证号 | ||||
电话 | 监测日期 | 检测医生 | ||||
检测医院 | 减免费用(元) | 监护人签名 |
注意事项:
1.本卡医院盖章有效,仅限儿童本人使用,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2.本卡仅用于儿童在福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
3.儿童按规定月龄进行检查,每检查一次上交相应的免费卡。
4.本卡使用月龄≤18月。
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卡(六) 编号:
姓名 | 月龄 | 身份证号 | ||||
电话 | 监测日期 | 检测医生 | ||||
检测医院 | 减免费用(元) | 监护人签名 |
注意事项:
1.本卡医院盖章有效,仅限儿童本人使用,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2.本卡仅用于儿童在福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
3.儿童按规定月龄进行检查,每检查一次上交相应的免费卡。
4.本卡使用月龄≤24月。
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卡(七) 编号:
姓名 | 月龄 | 身份证号 | ||||
电话 | 监测日期 | 检测医生 | ||||
检测医院 | 减免费用(元) | 监护人签名 |
注意事项:
1.本卡医院盖章有效,仅限儿童本人使用,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2.本卡仅用于儿童在福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
3.儿童按规定月龄进行检查,每检查一次上交相应的免费卡。
4.本卡使用月龄≤36月。
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卡(八) 编号:
姓名 | 月龄 | 身份证号 | ||||
电话 | 监测日期 | 检测医生 | ||||
检测医院 | 减免费用(元) | 监护人签名 |
注意事项:
1.本卡医院盖章有效,仅限儿童本人使用,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2.本卡仅用于儿童在福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
3.儿童按规定月龄进行检查,每检查一次上交相应的免费卡。
4.本卡使用月龄≤36月。
附件6:
深圳市福田区3岁以下户籍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项目登记册
(启用时间: 年 月 日 )
医院:
编号 | 姓名 | 年龄(月) | 出生证(身份证)号码 | 建册年龄(月) | 监测卡数 | 监护人姓名 | 电 话 | 家庭地址 | 经办人(签名) |
主题词:户籍 婴幼儿(3岁以下) 生长发育监测 通知
抄送:宁礼副区长。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委区府办。 |
福田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3月 9日印发 |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