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卫准字〔2010〕63号医疗机构变更负责人、机构名称、执业地址、执业范围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2-30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福卫准字〔2010〕63号
关于同意医疗机构变更注册登记的通知
杨珠莉联合诊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深圳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对你所申办诊所的筹建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验收,基本符合开业标准,同意你诊所变更主要负责人、执业地址、诊疗科目和机构名称(见附表)。请按要求办理公告和执业注册登记手续,核准变更后主要负责人务必从即日起于两个月内办理完结医师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附:医疗机构变更项目
原医疗机构名称 | 核准变更后医疗机构名称 | 原主要负责人 | 核准变更后主要负责人 | 原执业地址 | 核准变更后执业地址 |
杨珠莉联合诊所 | 韩卫敏联合诊所 | 杨珠莉 | 韩卫敏 | 福田区下沙村3坊68号 | 福田区裕亨路(渔农村)福田口岸商业广场二楼42号铺 |
抄送:宁礼副区长。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委区政府办,区卫生监督所。 |
福田区卫生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