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卫准字〔2010〕55号医疗机构变更主要负责人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2-30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福卫准字〔2010〕55号
医疗机构变更批准书
深圳蓝翔门诊部: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深圳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门诊部变更主要负责人(见附表),请按要求办理公告和执业注册登记手续。核准变更后主要负责人务必从即日起于两个月内办理完结医师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附:医疗机构变更项目
原医疗机构名称 | 原主要负责人 | 核准变更后主要负责人 |
深圳蓝翔门诊部 | 李国祥 | 艾卫军 |
抄送:宁礼副区长。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委区政府办,区卫生监督所。 |
福田区卫生局办公室 |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