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在线访谈预告 > 在线访谈往期回顾 > 为老兵办实事 畅聊优抚政策等热点话题

文字直播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3-02 14:10来源 : 福田政府在线

  本期座谈会以“福田区优抚政策解惑答疑”为主题。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龚龙副局长为主讲嘉宾,在访谈中围绕“优抚补助待遇、医疗优待、其他社会优待”等优抚对象所关心的热点话题,与优抚对象代表一起面对面畅聊。

  活动时间:2021年4月27日

  访谈内容:优抚对象“优抚补助待遇、医疗优待、其他社会优待”等热点问题

  活动地点:福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嘉宾: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龚龙

  【主持人】:各位优抚对象代表,大家上午好!我们今天的座谈会马上就要开始了。首先,欢迎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龚龙就“优抚补助待遇、医疗优待、其他社会优待”优抚政策与在场的优抚对象代表进行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发言提问。

  【优抚对象陈某】:局长您好,关于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动态调整,具体是如何调整的?

  【龚龙】:您好。为进一步改善优抚对象生活待遇,确保其生活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应提高。根据《深圳市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办法》(深民〔2012〕154号)、《关于调整我市2020年度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深退役军人〔2020〕60号)文件规定,我市每年按照上年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比例为调整比例调整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

  【优抚对象吴某】:局长您好,关于优抚对象去医院就医后,产生医疗费用,有没有相关优待政策呢?谢谢!

  【龚龙】:您好。根据《深圳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参加我市综合医疗保险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大病、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我市药品基本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许可报销范围,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根据不同属别由医疗补助专项经费给予医疗补助: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中的孤老或孤儿补助10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补助70%;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补助6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五老人员补助50%。优抚对象享受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费补助全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万元。

  【优抚对象刘某】:局长您好,我市低保人员有燃气、水费的减免政策,优抚对象有没这方面的优待呢?

  【龚龙】:您好。为减轻优抚对象经济负担,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燃气集团、水务集团等部门通力合作,为优抚对象提供优惠减免措施。根据规定,深圳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可享受每月12立方米水费减免;在燃气集团开户的管道、瓶装气用户,购买和使用燃气集团的燃气实行定额优惠,每户每月优惠20元,当月有效,隔月作废,优惠额记录在用户档案内,以优惠额冲抵当月用气款。优惠每年办理一次。

  【优抚对象刘某】:局长您好,优抚对象申请社区居家养老补助需要如何办理呢?

  【龚龙】:您好。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第二次修订)的通知》文件,对具有深圳户籍老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三)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符合上述条件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主持人】:各位优抚对象代表,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座谈会就到这里。关于大家提出的问题与解答,可以在福田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中的“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感谢龚龙副局长,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再见!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