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2-05 09:35 来源 :福田区建筑工务署
今年是全民普法工作开展40周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在拥有十四亿多人口的大国持续开展全民普法,把法律交给亿万人民群众,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大创举,也为人类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刚刚闭幕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
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自1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7章65条,包括总则、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颁布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其价值超越单一法律的制度功能,彰显出中国式法治发展的独特优势。在制度层面,法律将四十年来普法实践中形成的成熟经验以国家立法形式固定下来,确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普法工作从“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这种制度化固化既保障了普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提升了其权威性和实效性。
在理论层面,法律首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部门法规范体系,实现法治理论与法律实践的深度融合,构建起中国特色法治宣传教育的理论体系和制度框架,为全球法治教育提供了中国方案。在实践层面,法律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老年人、特殊困难人员等群体的普法需求作出专门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普法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包容性,为全民法治素养的提升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终极价值,在于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普法实践,推动国民法治素质全面提升,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国民法治素质作为现代公民的核心素养,不仅表现为法律知识的掌握,更体现为法治思维的形成与法治信仰的树立。
法律实施的过程,本质上是法治精神融入社会生活的过程。通过党政机关的示范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通过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构建起普法工作的社会支撑网络;通过终身教育体系的完善,实现法治素养的持续提升。这种多维度的培育路径,促使法治从外在规则转化为内在信念,从国家意志凝聚为社会共识。
当法治成为全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法治社会建设便拥有了深厚的群众基础。公民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权益、规范行为,社会能够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气,国家治理也能获得坚实的民意支撑。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实施,不仅是提升国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更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法治文明建设的关键支撑,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注入持久而深厚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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