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3-03 16:17 来源 :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深城管规〔2023〕1号)(以下简称《激励办法》)以及《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的通知》(深城管通〔2026〕2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持续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福田区2025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对象认定申报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价周期
2026年开展2025年度激励对象的申报和认定工作,评价周期为2025年 1月 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和名额
符合《2025年度福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对象认定程序》(详见附件)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自愿提出申请。
三、申报流程
激励对象的申报、审核和认定工作均采用线上方式开展。激励申请对象可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操作,无需再转至系统填报。如手机操作不便,可使用电脑微信进入。
(一)激励对象申报(单位和个人)
1.登录微信公众号。
登录路径:“美丽深圳”公众号——便民服务——垃圾分类板块。进入激励对象申报入口,提交申报基础信息和申报材料。
2.进行审核认定环节。
社区、街道、区级、市级审核工作人员进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平台——激励对象认定”,进行审核和认定。
(二)流程周期
1.线上申报周期:2026年3月4日-4月3日。
2.社区初审周期:2026年4月4日-4月15日。
3.街道审核周期:2026年4月16日-4月24日。
4.区城管部门复审/认定周期:2026年4月25日-5月8日。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初审合格的居民委员会进行复审;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复核合格的场所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及个人进行认定。
5.市城管部门认定期:2026年5月15日。对区城管部门上报的复审合格的居民委员会进行认定。
(三)结果应用
市、区城管部门对2025年度所有类型的激励对象进行通报表扬。
四、辖区各街道办咨询电话
附件:2025年度福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对象认定程序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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