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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3-16 15:09 来源 :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173119):

  本机关于2025年6月30日对你公司作出《关于收回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决定书》(〔2025〕深福科行决字003号,下称《行政决定书》),并于2025年8月10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因你公司至今仍未履行《行政决定书》明确的义务,现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你公司作出催告,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返还产业资金112.99万元。具体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企业服务中心,账号:4000023329200564754,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并在附注或者说明栏写明“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110200101,区级”)。

  因无法联系你公司,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本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有关规定,在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2026〕深福科执催告字004号,下称“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催告书有异议,可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2506

  联系电话:0755-83678350

  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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