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举报材料通知书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5-07 10:24 来源 :福田区司法局
深福司律举补通字〔2026〕第1660号
市民:
我局于2026年4月27日通过深圳市司法局转件的方式收到你举报广东万方律师事务所的材料。经审查,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补正相关书面证据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将根据《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投诉。补正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投诉办理期限。
需补正的材料(以下均为复印件):
1.请提交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2.请提交你在材料中所述广东万方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孟森涉嫌非律师执业以及私自收取律师费的相关证据材料。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6年5月7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通业大厦北座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5-83829159,0755-82918941
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邮寄补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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