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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关于公开遴选 2026年“食在广东・深圳之约” 福田区餐饮促消费活动服务平台企业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6-01 11:31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福田区消费活力,提升中心城区消费吸引力,持续推动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拟组织开展2026年“食在广东・深圳之约”福田区餐饮促消费活动。为保障消费券发放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高效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承担消费券活动服务工作。

  一、平台职责

  (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消费券制券、投放、领用、核销、对账等全流程工作。 

  (二)根据相关要求,通过后台系统将消费者信息与参与补贴活动条件进行比对,确定消费者是否满足参与活动的资格与条件。 

  (三)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四)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五)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受理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 

  (六)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包括消费券发放数据、核销数据及分析报告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审计,并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七)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安全使用的相关工作。

  二、入选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具备全面的资金转接清算能力、灵活的票券系统功能及运营能力,可提供折扣、立减、票券、券包、消费送券等多样化营销工具,以保障项目高效、平稳、安全实施。

  2.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具备较强的公信力、品牌知名度,具备普适性、通用性较强的支付载体和工具,有丰富的政府消费券和消费补贴活动承办经验,且在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5.具备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平台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专业团队保障消费券投放、运营、核销等能力。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消费券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前述违法事件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

  2.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和使用消费券,系统稳定支撑高并发访问。

  3.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按要求在 T+1日内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可脱敏),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

  4.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规范和风险防控机制,可保障消费券相关资金安全。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2.依法依规确定符合相关要求的商户库,持续做好录入和维护工作,引导商户在消费券发放期间叠加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

  3.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活动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4.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5.平台须具备支付完成后的支付数据、核销数据和餐饮消费发票收集功能,并确保发票真实性。

  (四)鼓励平台企业活动期间与财政投放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五)活动结束后,若已提前拨付消费券款项且有剩余的,须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财政账户。

  (六)能免费为政府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三、评选方式

  1.有意愿参与遴选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书;若只有一家企业报名,不再另外组织遴选。

  2.收到报名材料后,由福田区商务局组建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评选。

  3.经评选,通过福田政府在线网站信息公开页面向社会公告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

  4.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过福田政府在线网站信息公开页面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平台企业名单。

  四、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申请书需每页盖章:

  1.项目申请书(包括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案例及效果、本次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配套资金/叠加优惠方案等)。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5.承诺书(承诺具备实施本次活动的技术、资源、服务保障能力,承诺所提供资料、方案真实合法有效)。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企业,在2026年6月3日12:00前,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2026年“食在广东·深圳之约”福田区餐饮促消费活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或将纸质版全套相关资料提交至福田区商务局。

  福田区商务局将在报名截止后组织遴选,并在遴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政府大楼26楼福田区商务局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755-82918333—2625

  邮箱:jm@szft.gov.cn

  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     

  2026 年 6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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