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心公园运营权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6-26 15:29 来源 :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项目概况
深圳中心公园运营权委托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意向运营方应在清智项目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创凌通科技大厦A座四层4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ZXMGL-ZC-2026-001
2、项目名称:深圳中心公园运营权委托项目
3、项目报价:潜在意向运营方按照累计净利润收益分成比例进行报价,报价应不高于累计净利润收益分成比例基准值(报价高于累计净利润收益分成比例基准值为无效投标)。
4、招标项目需求:深圳中心公园作为福田中心区重要的生态绿肺和城市客厅,其品质提升是落实“公园城市”建设理念、响应市民对高品质公共空间需求的关键举措。为破解传统管养模式下公园活力不足、服务单一、财政负担较重的难题,依据《福田区“公园+”运营实施方案》的指导精神,特设立本项目,通过公开、合规的方式,将公园整体运营权委托给优质社会资本,以“公园+”模式激发公园新活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本项目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社会运营单位,将中心公园现有管养范围的运营权委托给其开展商业运营工作,提升公园文化内涵,盘活公园空间。具体招标项目需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运营期限:本项目运营期限五年,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的时间期限。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意向运营方的资格要求。
7、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运营方的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制度,并具备与进行经营配套服务项目相当的经济实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运营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运营商公章,原件备查)。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运营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运营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运营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运营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11.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运营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2.1.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第(1)-第(10)条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单位成员共同签订、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2、如为非联合体投标,则须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13.应承诺不出现以下行为:擅自转租、分包经营项目,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抵押,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法律法规及公园管理制度禁止的其他行为。若发现上述行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运营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注:
(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意向运营方之间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6月27日至2026年7月2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创凌通科技大厦A座四层401。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在线购买,供应商可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bdl@tsingzhi.cn),《报名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tsingzhi.cn/notice/index.html)网站中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的电子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五、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应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7月17日9点至9点30分(北京时间)。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创凌通科技大厦A座四层401。
3、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应答文件将拒绝接收。
4、开标时间:2026年7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创凌通科技大厦A座四层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网下采购项目。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意向运营方,必须备齐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未按要求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意向运营方不接受投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报名登记表及转账截图盖章。
(5)开票信息登记表(Excel表格提交)
2、答疑事项:意向运营方若有疑问,请于2026年7月9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我司或扫描发至我公司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凡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意向运营方,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4、意向运营方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tsingzhi.cn/notice/index.html),招标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意向运营方。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意向运营方。
5、招标信息发布网站:清智项目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http://www.tsingzhi.cn/notice/index.html)、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https://www.szft.gov.cn/bmxx/qcgzfj/tzgg/)。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八路
电话:许工/0755-83220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智项目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创凌通科技大厦A座四层401
联系方式:郭工/15302696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15302696015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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