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关于《关于收回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决定书》的公告(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6-29 15:23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
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你公司”):
2017年3月1日,你公司获得福田区总部企业购置办公用房产业资金支持资金142.02万元;2017年12月19日,你公司获得福田区总部企业购置办公用房支持-结转项目产业资金支持资金300万元,2017年向你公司拨付共计442.02万元产业资金。经查实,你公司购置的办公用房已于2016年6月对外出租。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你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及2017年8月25日在申请产业资金支持时作出的承诺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此前我局工作人员采取现场、邮寄方式向你公司尝试送达《关于收回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决定书》,均无法送达,我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有关规定,在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门户网站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关于收回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决定书》(福商务行政决〔2026〕5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收回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决定书(福商务行政决〔2026〕5号)
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
2026年6月29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2004室;联系电话:0755-82918333-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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