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保证金单作废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7-01 14:33 来源 :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鉴于租户已搬离物业,根据合同相对方和我中心签订的有关合同,以下押金予用于抵扣所拖欠租金,以下列出的押金、保证金已确认作废,特此公示。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联系。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视为放弃主张退还押金的权益。
联系电话:0755-83871232
联系人:蓝工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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