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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举报补正材料通知书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7-28 16:47 来源 :福田区司法局

深福司律举补通字〔2026〕第3070号

覃燕:

  我局于2026年7月13日通过邮寄收取的方式收到你举报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及穆银丽律师的事项。经审查,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投诉人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应当提交书面投诉材料。投诉材料应当包括身份证明、住所地、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姓名或者名称、投诉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理由、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等”第十三条“投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理投诉的,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和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投诉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代表人代表全体投诉人参与投诉处理程序。代表人的选定、增减、更换,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司法行政部门”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补正相关书面证据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将按照《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投诉。补正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投诉办理期限。

  需补正的材料(以下均为复印件): 

  1. 请分别说明穆银丽律师担任深圳市禾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时间、深圳市朗乐钢琴培训有限公司、青岛朗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盛世和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高管的时间及相关证据材料;

  2. 按照《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请你确认你举报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及穆银丽律师的执业行为,与你是否有利害关系;如有,请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若没有,我局将参照适用本办法对举报进行处理;

  3. 你就本投诉案件是否曾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反映,如是,请提供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处理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受理告知书或处理答复书。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6年7月28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通业大厦北座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系电话:0755-83829159,0755-82918941

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邮寄补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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