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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事项答复书送达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8-03 09:19 来源 :福田区司法局

上海数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侯艳蕾投诉你所一案,我局已受理并进行调查,我局已于2026年7月13日作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事项答复书》(深福司律投答字〔2026〕第653号),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投诉事项终止处理。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所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所公告送达《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事项答复书》(深福司律投答字〔2026〕第653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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