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补正材料通知书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8-05 15:58 来源 :福田区司法局
郭占永:
我局于2026年7月28日通过深圳市司法局信访办公室转件的方式收到你投诉广东斯子朗律师事务所的材料。经审查,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补正相关书面证据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将按照《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投诉。补正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需补正的材料(以下均为复印件):
1.请提交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请提交你与广东斯子朗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3.请提交广东斯子朗律师事务所向你承诺可以全额追回欠款的相关证据材料;
4.请提交其他证据材料证明你的举报事项;
5.你就本投诉案件是否曾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反映,如是,请提供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处理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受理告知书或处理答复书。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6年8月5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通业大厦北座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5-83829159,0755-82918941
联系人:律师工作科
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邮寄补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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