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通知公告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补正材料通知书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8-06 09:38 来源 :福田区司法局

深福司律投补通字〔2026〕第3515号

丁宝生:

  我局于2026年7月31日通过深圳市司法局转件的方式收到你投诉广东卓著律师事务所的材料。经审查,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补正相关书面证据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将按照《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投诉。补正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需补正的材料(以下均为复印件): 

  1.请提交广东卓著律师事务所向你开具的律师费发票;

  2.请向我局提交广东卓著律师事务所“黄助理”的企业微信认证信息;

  3.兜底:请提交其他证据材料证明你投诉广东卓著律师事务所的投诉事项;

  4.你就本投诉案件是否曾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反映,如是,请提供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处理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受理告知书或处理答复书。你在投诉中所述要广东卓著律师事务所向你退费的诉求属于民事纠纷,请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处理上述纠纷。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6年8月6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通业大厦北座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系电话:0755-83829159,0755-82918941

  联系人:律师工作科

  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邮寄补正材料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