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向深圳市先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深福建罚协调〔2026〕79号)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8-13 18:28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先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297090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古立文
单位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平南社区九州家园16栋604及704
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通过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深福建罚协调〔2026〕79号),公告文件内容如下:
为查明你单位涉嫌逾期未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户一案的有关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依照资料清单携带有关材料到本机关接受询问调查,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办公大楼2719室。
执法员:胡信均、赵靓,联系电话:82918333-2715
提供资料清单:
1. 你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你单位在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向先科花园一、二栋业主代收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明细;
3. 其他你单位认为需提交的案件材料;
如非法定代表人到本机关接受询问调查,则还需提供:
4. 授权委托证明书;
5.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你单位逾期未携带指定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且未向本机关提交逾期未配合调查的合理书面说明的,本机关将认定你单位拒不配合调查或指定资料不存在,你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上为公告文件内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执法员:胡信均、赵靓,联系电话:82918333-2715,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田区政府大楼2719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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