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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关于苏比努尔·阿布都沙迪尔的人才引进业务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函的送达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8-25 15:21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苏比努尔·阿布都沙迪尔:

  经查,你申报我区人才引进业务时的参保信息为虚假信息,我局对你作出《人才引进业务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函》,因无法联系到你,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人才引进业务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函》。内容如下:

  苏比努尔·阿布都沙迪尔,你于2025年8月通过深圳市帮运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向我局申办人才引进并通过。现经社保部门查实,你申报的参保信息为虚假信息。根据《深圳市行政服务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三十八条、六十三条和《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号)第十五条规定,我局将撤销2025年8月作出的《人才引进通知书》(深福田在〔2025〕第006437号),并将有关情况记入人才引进诚信系统和深圳市个人征信系统不良诚信记录。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第十七条规定,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具体人员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人才引进通知书号

1

苏比努尔·阿布都沙迪尔

653126*********32X

深福田在〔2025〕第006437号

  在本公告期内,如对以上情况存在异议,请于公告期满起5个工作日内,来我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栋3楼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82978023)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的,将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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