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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征选2026年第二批福田区文旅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8-27 10:10 来源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提质扩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福田区文旅消费活力,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批福田区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为确保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高效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承担消费券发放工作。

  一、活动内容

  2026年第二批福田区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包含福田区酒店住宿及相关产品优惠券、福田区旅游观光消费券。成功领取消费券的消费者通过线上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并即时享受补贴优惠。

  二、平台要求

  (一)平台资质

  1.依法登记设立,具备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提供复印件);

  2.持有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具备消费券领取、核销、结算等功能(提供复印件);

  3.近一年内(成立不满一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报告、查证截图加盖公章);

  5.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查证记录加盖公章)。

  (二)服务能力

  1.有独立运营的面向境内或境外消费者的专业APP或小程序平台,平台拥有一定规模数量的福田区住宿、旅游、玩乐产品,能够配合实现福田区文旅消费券发放要求,具有较高的消费者认可度;

  2.在过往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具备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拥有完善的财务管理规范和风险防控机制,能够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防止黄牛刷票,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交易数据真实完备(提供相关机制措施);

  4.具备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力。具备专门团队负责消费券投放、运营、核销等事项,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防范舆情发生,确保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平稳、高效开展(提供相关机制措施);

  5.能够主动接受并配合政府部门监管。活动结束后,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消费券发放、核销全过程的详细数据报表和综合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券发放数量、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用户实名信息、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等后台相关数据。主动配合后续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征选要求

  我局将从方案策划、预期效果、宣传推广、管控措施、过往经验等方面综合评估服务企业,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资质及业务范围,权重15%。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

  1.企业依法登记设立,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相关资质证照齐全;

  2.拥有专门面对境内或境外消费者的APP或小程序,涵盖福田区一定规模数量的酒店、文旅项目及配套产品,拥有较大规模数量的活跃用户。

  (二)方案策划,权重15%。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

  1.方案与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契合度。综合考量消费券配置和发放节奏,鼓励创新组合产品及消费券领用方式;

  2.对福田区旅游行业发展现状、客群画像、福田区旅游住宿业行业场景商户资源掌握情况的调研分析。

  (三)活动执行能力,权重10%。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

  1.拥有专业服务团队,并指派专门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能够保障消费券的高效投放、运营、核销等过程,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活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处理相关咨询、投诉等;

  2.将消费券制券、领用、核销等工作相关信息数据报表及时提报主办方的能力。

  (四)风险管控及合规措施,权重25%。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

  1.需要有完整的政府资金流转闭环流程,对发现的风险事件能快速响应、有效处置、追回财政资金,并及时向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平台需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监测,具备识别异常交易(如高频次小额核销、跨区域集中核销)的能力,防范黄牛、使用外挂软件、虚拟定位、消费券套现等违规行为;

  3.能够在政府审计要求的时限内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进行项目审计。

  (五)活动宣传推广内容及力度,权重10%。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平台计划投入的配套宣传推广资金及资源力度、平台投入宣传的覆盖范围及预期效果。

  (六)活动预期成效,权重10%,包含活动拉动效果杠杆率(需提供以往承接的同类项目拉动数据)、消费券核销率(需提供以往承接的同类项目核销数据)。

  (七)过往活动经验,权重15%。需列举和各地方政府机关合作的类似活动经验、成效、消费拉动情况等详细信息。

  (八)能够免费提供平台和技术服务。

  四、确定流程

  (一)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平台企业报送的材料,筛选形成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名单;

  (二)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打分,根据评审结果,形成拟入选企业名单,拟选取面向境内消费者的平台企业及面向境外消费者的平台企业共2-3家,平台企业同时具备境内外业务的可合并申请,视情况分平台进行消费券发放;

  (三)通过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征选结果,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即确认中选平台企业为消费券发放平台。

  五、材料报送

  参与征选的平台企业(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提供申请书(包括平台简介、用户数量、商户数量、以往参与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证明及实施方案等资料的盖章扫描件。于2026年9月2日18:00前发送至我局邮箱ftwgltj@szft.gov.cn,邮件请以“2026年第二批福田区文旅消费券-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同时将纸质版(一式五份)以密封报送的形式,邮寄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3楼,逾期不受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8月27日             

  (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755-8313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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