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补正材料通知书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10-08 09:36 来源 :福田区司法局
深福司律投补通字〔2026〕第4247号
郑丽萍:
我局于2026年9月7日通过邮寄收取的方式收到你投诉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材料。
经审查,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投诉人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应当提交书面投诉材料。投诉材料应当包括身份证明、住所地、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姓名或者名称、投诉请求以相关的事实、理由、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等”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补正相关书面证据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将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投诉。
需补正的材料:
一、请提交你本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请书面说明,你或你的家属向被投诉律师事务所支付费用的日期、金额、支付方式(如多次支付,请依次列明),请提交你支付费用的银行转账流水或支付转账电子凭证(银行或财付通或支付宝盖章版)。注:该材料应显示收款方姓名或名称。
三、你是否已就相同的事项向深圳市律师协会进行投诉,如是,请提供相关立案、处理结果等文书复印件。
四、其他能够证明你投诉事项的证据材料。
五、请你确认,是否同意在处理你投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一案中,将你本人提交的所有证据材料,包含纸质证据材料和录音、录像证据材料,向被投诉人提供,供被投诉人查阅、复制。
补正之外,请知悉:
退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我局仅能促进双方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建议你按照案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处置。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6年10月8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22号鲁班大厦裙楼二层法治福田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83829159 (律师工作科 收)
(建议通过中国邮政邮寄补正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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