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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举报补正材料通知书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10-08 09:36 来源 :福田区司法局

深福司律举补通字〔2026〕第4609号

市民:

  我局于2026年9月24日通过深圳市司法局转件的方式收到你举报广东港泰律师事务所和陈仪馨律师、李林华律师的材料。经审查,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补正相关书面证据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将按照《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举报。补正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需补正的材料(以下均为复印件): 

  1.请提交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提供你的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

  2.请提交你在举报材料中所述广东港泰律师事务所实际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不符的相关证据材料;

  3.请提交其他证据材料证明你的举报事项;

  4.请你说明就本举报案件是否曾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反映,如是,请提供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处理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受理告知书或处理答复书;

  5.你在举报中所述广东港泰律师事务所和陈仪馨律师、李林华律师涉嫌挪用公款的事项可能属于刑事犯罪,请另寻争议解决途径处理。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6年10月8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22号鲁班大厦裙楼二层法治福田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5-83829159,0755-82918941

  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邮寄补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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