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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收回人才租赁住房货币补租的预告知书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10-09 14:54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田*(身份证号:150203****1522):

  经查,你因用人单位注册地迁出福田区,于2020年8月31日不再符合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货币补租(以下简称人才租房补租)的发放条件。本机关已通过短信、书面通知等方式告知你应当依法退回多发放的人才租房补租款项3192元,但你经通知后仍未退回。

  本机关已于2026年4月28日向你作出《关于收回人才租赁住房货币补租的预告知书》(文号:GZ-202604-02),拟决定:

  收回向你多发放的自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的人才租房补租款项人民币3192元。请在收到本预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人才住房补租款项至本机关指定的收款账户(详细收款账户信息请联系本机关取得,汇款时请注明退款人姓名及退款原因)。

  因通过上门、邮寄等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上述文书,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关于收回人才租赁住房货币补租的预告知书》(文号:GZ-202604-02)。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预告知书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预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一层102号

  联系电话:0755-82536074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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