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拟注销深圳丽妍常医疗美容诊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10-15 12:02 来源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深圳丽妍常医疗美容诊所:
经核查,你机构(备案登记号:MAELW4HF-844030415D2212,备案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313-A)未在备案地址开展营业活动。根据备案地址产权人提供资料及我局卫生监督人员现场核查,你机构对备案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313-A”已无合法使用权限,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九项的规定,决定注销你机构的《诊所备案凭证》。
本次公示期限自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8日。公示期间,如你机构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福田区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联系电话:0755-82978009。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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