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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保街道购买“三小”场所智能监管系统服务项目自行采购需求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10-16 10:27 来源 :福田区福保街道办事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保街道购买“三小”场所智能监管系统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300000元,最终合同签订价格以我单位聘请的第三方审核价格为准(有取费标准的除外)。

  3.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项目概述:为强化“三小”场所安全管理,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我街道拟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通过人体微波感应、火灾烟雾感应、图像AI识别等多种监测手段,建设“三小”场所智能监管系统。该系统将重点对辖区“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等违法行为实施智能监管,并将相关监测数据统一接入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实时监控、预警联动。

  6.采购需求:在福保街道辖区内500家设有阁楼的“三小”场所前端安装智能烟感火灾探测器、三小场所AI摄像机等监测服务,前端设备通过无线或有线方式连接网络,通过移动客户端和软件平台端进行定时段监测场所内人员留宿情况,及时报送监测预警信息和视频图像抓拍。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长期服务(服务期限3年)项目,服务合同按年度签订(在履约评价、服务验收优良情况下,方可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由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扫描件)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是否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如发现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存在上述“不得”的情形,作投标无效处理)

  6.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单一来源采购或直接确定供应商的项目不适用本条)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此项需先确定项目行业属性,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声明函)]

  8.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需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属于特定行业的项目,需提出供应商应当具备的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1日,每天9点至18点(北京时间)

  方式及地点:电子版(在线下载,详见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石厦福保街道办事处506办公室

  密封要求:密封完好,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公告期限

  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1日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信息

  名称:张小姐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石厦四街233号福保街道办事处5楼506室

  联系方式:0755-83839980

  七、附件

  1.采购需求(福保街道购买“三小”场所智能监管系统服务项目)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福保街道购买“三小”场所智能监管系统服务项目)

  3.中小企业声明函(福保街道购买“三小”场所智能监管系统服务项目)

  福保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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