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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监测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7-16 17:50来源 : 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第一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相关通知要求,我区需配置1台PM2.5监测仪器作为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备用机,现按照要求开展采购工作。

  (二)项目名称:PM2.5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单位:深圳市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定性评审法,直接抽签定标。

  (五)采购限价:23万元人民币以内(不含23万)。

  本招标项目费用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费用,包括所有所需缴纳的国家及地方一切税项,涵盖整个过程及各种方式所产生的费用。

  (六)工作时间与要求:项目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二、需求内容

  (一)PM2.5监测仪器型号要求

  按照市国控子站仪器标准型号。

  (二)报价要求

  应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报价,包括为完成全部工作任务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含项目招标评标及验收专家费用等)。预算控制金额为2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付款方式

  项目按合同规定进行付款,仪器通过采购方组织的项目验收且收到中标方提供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四)违约责任

  中标人如不能按时交付,每逾期一天,违约金为总合同额的0.5%。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中标单位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若有违约,中标单位需返还所有已付款项,并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合同即行终止。

  三、技术要求

  PM2.5监测仪器技术指标要求:

  (一)工作原理:β射线吸收法带动态加热系统和光散射法。

  (二)基本配置:主机、动态加热装采样管(含校准膜、转接头和采样管法兰)、外置采样泵;旋风式PM2.5 切割器;连接管线等配件;说明书,操作软件。

  (三)采样系统:旋风式采样头符合国际标准的采样头和切割器;采样系统密封,与站房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

  (四)系统功能:具备显示和设置系统时间的功能;具备记录或输出测量过程中的环境大气压、环境温度、流量和浓度等数据的功能;具备12 个月以上数据的存储能力;仪器断电后,能自动保存数据,恢复供电后能自动启动,恢复运行状态并正常工作。

  (五)测量范围:0-1.0、2.0、3.0、5.0、10.0 mg/m3;0-100、1,000、2,000、3,000、5,000、10,000μg/m3。

  (六)平均流量偏差:0.3%。

  (七)流量相对标准偏差:0.1%。

  (八)平均流量示值误差:0.1%。

  (九)平行性:3.1%。

  (十)最低检出限:<1ug/m3 @ 2σ(1 小时时间分辨率)。

  (十一)分辨率:<0.2ug/m3 。

  (十二)输出:可选电压,RS232/RS485,TCP/IP,10 个状态继电器,断电指示(标准),0-20 或4-20mA 隔离电流输出(选项)。

  (十三)供电要求:(100-240)V,50/60Hz。

  (十四)产品认证:产品具备有效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并通过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及名录公示网页截图。

  四、商务需求

  (一)交货需求

  1.交货期的要求:签订合同后10天(日历日)内把设备交付到指定地点并通过双方签收确认。

  2.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二)售后服务需求

  1.货物免费维保期1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维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2.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质保期限,对发生问题的处理意见,维护保养、技术培训服务等要求)。

  (三)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采购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对中标方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提出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方如发现中标方工作内容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中标方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中标方及时修改调整。采购方认定中标方项目成果达到合同要求,并通过采购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后,由采购方出具意见验收通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经营范围应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

  (二)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第二章 定标原则

  本项目将采用定性评审法进行评标,符合资格与资质的投标人均为中标候选人,直接抽签确定最终中标人。

  第三章 投标事项

  1、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件(一式叁份,光盘一份)需全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由评标专家组在评标前开封。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周五)18点。投标人将投标件按照要求封装后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至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三道南弘毅路1号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厦1202室)。

  3、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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