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鼓励燃气管道领域安全隐患举报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8-18 17:27来源 :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近期我市已连续发生多起第三方施工破坏在役燃气管道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遏制违法施工行为,根据市、区有关领导关于做好我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要求,我局已明确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同时借鉴长输管道共享共治经验,鼓励燃气管道领域施工安全隐患举报。
《福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涉燃气安全举报有如下规定:
第八条 在福田辖区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下列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均有权举报:
(四)危险边坡、地质灾害、地面坍塌、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燃气使用、电气线路等领域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 经查证属实且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隐患等级的最终认定,按照下列规定对首次举报人予以现金奖励:
(一)举报一般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查属实每宗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二)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其中,属于尚不构成违法、依法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奖励3000元。
为更好的促进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营,发挥社会力量进行共享共治,我局鼓励社会公众就涉燃气管道的第三方施工,包括不限于建设工程、破土开挖、路面整理等施工隐患进行举报,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采用举报电话12350、82917555(工作时间)、“深圳市12350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进行,举报奖励参照《实施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福府办规〔2020〕8号)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8月17日
(联系人:王工、刘工,联系电话:82919333转2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