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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办理养犬变更登记会受到处罚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2-10 10:03 来源 :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逾期未办理变更、转让登记或者补办登记的,由区主管部门限期改正,并处以二百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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