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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用地容积调整的,可通过哪些途径建设?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6-26 17:16来源 : 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产业用地容积调整的,可通过以下途径建设:

  (一)利用已批未建产业用地进行建设,以及部分建成、已建成产业用地利用剩余空地进行建设;

  (二)对现有厂房及配套建(构)筑物进行扩建、改建;

  (三)拆除部分或全部建(构)筑物后建设;

  (四)综合运用上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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