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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产业用地容积调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6-26 17:15来源 : 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符合条件的产业用地权利人申请容积调整的,以书面形式向派出机构提出容积调整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容积调整申请书。申请书需包含:基本情况、申报理由、产业发展方向及可行性分析、拟增加建筑面积的具体诉求、现状建筑情况说明及测点报告等内容;土地设定抵押权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容积调整的书面意见;存在多个权利主体的,需明确新增建筑面积分配方案;

  (二)对已生效法定规划容积进行调整的,需提供具有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机构按相关技术规定编制的规划调整方案及其他所需的材料;

  (三)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建筑设计规范的总平面布局和对周边情况影响的报告;属扩建、改建的,还需出具结构安全证明;

  (四)出让合同、不动产权利证书等权属证明材料;

  (五)申报主体的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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