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犬吠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的,养犬人会受到何种处罚?
答: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被投诉三次以上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区主管部门可以暂扣其犬只十日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