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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和公配类历史违建不申报能获得征收搬迁补偿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1-09 09:47来源 : 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问:产业类和公配类历史违建不申报能获得征收搬迁补偿吗?

  答: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规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决定》(深发〔2004〕13号)第4条规定:未申报的历史违建将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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