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清场工作,待清场工作完成后去函告知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申请移交,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组织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原土地管理单位等相关部门完成土地移交工作,并填写《临时用地土地交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