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有何调整?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6-12 17:21来源 : 福田区教育局
答: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
一是严肃招生与计划管理,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要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严禁民办学校超规模、超计划招生,确保办学安全。
二是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优先保障深圳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在深从业人员的子女入学,同时方便家长为其子女申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
三是严禁民办学校采用任何形式的笔试招生,同时规范民办学校招生面谈程序。严禁民办学校利用招生面谈进行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对学生家长组织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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