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材料的几点说明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1-01 00:00来源 : 福田教育网
答:1、特殊住房需提交的材料:
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
属于单位宿舍的,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及与适龄儿童父母工作关系证明,并提供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2、2014年9月1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
3、租赁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为准;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凭证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能提供连续租赁凭证的,在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时,填写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凭证的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填写最早的租赁凭证的登记备案日期;租房申请学位提供的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