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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田区认定为总部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4-03 15:58来源 : 福田区工商业联合会

  1.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3. 具有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

  4.截至上年度,全资或绝对控股公司、分公司不少于5家;

  5.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重大的企业;

  (2)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较大且属于专业服务业、供应链、节能环保、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企业;

  (3)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较大且在认定有效期内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深圳市工业百强”、“全国连锁百强” 及“深圳连锁经营50强”商贸旅游企业、“重点物流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农业龙头企业”。

  金融法人机构、专业服务业、商贸旅游业、工业企业及公共领域企业可不受下属公司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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