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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新十条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申领?政策何时失效?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5-21 10:04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工商联

  《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新十条政策》由福田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

  该政策申请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适用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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