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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人服药管理和补贴工作”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0-31 15:43来源 : 福田区残联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 受理 
  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
  (1)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自接收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决定,并将材料汇总上报区残疾人联合会复审; (2)区残疾人联合会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4.审批
  区残疾人联合会在完成全部审核环节且经评估环节(评估时限和审批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后,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5.办理结果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审批通过后,同意精神残疾人服药申请。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的监护人(或委托人)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残疾人联合会递交申请资料。
  2. 受理 
  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
  (1)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自接收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决定,并将材料汇总上报区残疾人联合会复审; (2)区残疾人联合会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4.审批
  区残疾人联合会在完成全部审核环节且经评估环节(评估时限和审批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后,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5.办理结果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审批通过后,同意精神残疾人服药申请。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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