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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0-31 15:00来源 : 福田区残联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于每年3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将材料送至所在地区级服务大厅。区级服务大厅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查。 区残疾人联合会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涉及用人单位残疾人数较多(50人以上)或存在劳务派遣等特殊情况、无法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的,可启动审查特殊程序,办理时限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特殊时限不纳入承诺时限)。
  4. 审批。 区残疾人联合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审批通过后,出具《深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证明》,并加盖年审单位印章。
  6.送达。通知用人单位到受理窗口领取《深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证明》或以邮寄方式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用人单位于每年3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向所在地的区级服务大厅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资料。
  2.受理。 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人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查。 区残疾人联合会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涉及用人单位残疾人数较多(50人以上)或存在劳务派遣等特殊情况、无法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的,可启动审查特殊程序,办理时限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特殊时限不纳入承诺时限)。
  4.审批。 区残疾人联合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审批通过后,出具《深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证明》,并加盖年审单位印章。

  6.送达。通知用人单位到受理窗口领取《深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证明》或以邮寄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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