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0-30 17:22来源 : 福田区残联
(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缴申请:
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导致生产经营暂时困难,难以按时足额交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缴申请:
(1)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导致亏损的用人单位;
(2)连续两年亏损,且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0.75%,每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的用人单位。
(三)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缴申请:
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或已办理歇业手续的用人单位。
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20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