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护士离岗超过三年,护士执业证已过期,怎么注册?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8-23 15:54来源 :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答:根据《护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及《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五条规定:对拟在深圳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进行重新注册时,按照《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深圳市指定为:深圳市人民医院)。 护士先办理注销执业注册后方可办理重新注册,办理重新注册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3.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2张;4.申请人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卫生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护理、助产专业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6.在教学、综合医疗机构完成的8个月以上的护理(助产)临床实习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7.深圳市内具有健康体检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8.医疗机构拟聘用护士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9.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交复印件1份,验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