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 医疗卫生

对未持《婚育证明》且已采取绝育措施的外省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可否为其办理3年有效期的《婚育证明》,还是回原户籍地办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4-11-22 00:00来源 :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规范答案:深卫人规【2010】5号文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办理:1、经核实,婚姻、生育、避孕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居住证一年以上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一个条件不符合都不可以办。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