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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及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12-28 00:00来源 :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您好,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程序是这样的:

1)申请人持规定的材料及复印件一套到女方户籍地镇、街道计生机构申请领取《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一式3份;

2)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夫妇如实填写《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有单位的由单位加具意见,并到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进行初审,社区工作站在5个工作日内上门核查,签署意见;

3)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双方户籍地镇、街道计生机构进行审核。镇、街道计生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送至女方户籍地区人口计生局;

4)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后签署意见,介绍申请者到病残儿医学鉴定指定单位进行医学检查和鉴定;

5)指定单位作出医学鉴定结论后将申请者材料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鉴定医院医务科公章或医学鉴定专用章,通知申请者将材料送至市民中心办证大厅卫生和人口计生窗口;

6)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在每年3.6.9.12.115日内接收申报材料;

7)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组织市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在每年3.6.9.1220日前后面见患儿,进行鉴定,对已完成医学检查的申请者作出鉴定结论;

8)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于10个工作日内将《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发放给申请人。

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申请人夫妇双方及患儿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再婚夫妻另需提交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原配偶死亡证明书),女方《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近三个月的孕情检查报告单(上述材料查验原件的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套)。2、申请人属于人户分离的,要提交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育龄妇女信息表。3、有关病史资料、相关检查资料、2个区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上述材料提交原件,鉴定后存档,不退还申请人,请自行复印留底)。4、《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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