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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少儿医保”时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12-28 00:00来源 :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1)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其他人员提供全家户口本;

2)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3)节育证明。49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节育措施证明,以及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部门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对不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可提供与户籍地计生部门签订的知情选择合同;

4)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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