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执行第一档价格标准;
福田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梅林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执行第二档价格标准;
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执行第三档价格标准;
区属社康中心执行第四档价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