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 住房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发生哪种情形要退出轮候册?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4-12 17:51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一)《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

  (二)已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者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